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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10:23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 中 小】
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不含赣榆区)2070元;各县和赣榆区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不含赣榆区)20元;各县和赣榆区18元。
从2021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