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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4-15 09:12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省人社厅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减轻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市人社局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苏政40条”“连政50条”以及省人社厅“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12条”等相关规定,于4月15日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企业是城市的底气和命脉,是最为核心的市场主体之一,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息息相关,对于稳增长、稳就业、保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支持各大企业发展,通过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实施人社专员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等举措,用真金白银、真情服务来帮助企业行业解决实际困难,焕发生机与活力。今年3月以来,受疫情影响,我市广大企业特别是餐饮、零售、运输、旅游等行业受到了较大冲击,生产经营面临较多困难。本着对全市经济社会、行业企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初心,人社部门提高站位、精准研判,迅速推出15条政策措施,努力为广大企业纾困解难。

        二、起草过程

        稳就业事关广大家庭生计,是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支撑。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力度,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根据“苏政40条”“连政50条”省人社厅“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12条”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4月4日,市人社局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文件初稿。4月8日,先后征求了14个内部处室单位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文件。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有15条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的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护航行动;大力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和引才补贴;进一步拓宽信贷支持范围;优化企业用工招聘和人才招引服务;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发卫生防疫临时公益性岗位;强化就业见习政策保障;加快建设劳务品牌和规范化零工市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指导企业稳定劳动关系;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推进稳就业政策落地落实。

        四、政策亮点

        一是释放资金红利,让企业得实惠。资金支持是受益面最广的纾困手段,15条措施中有9条是关于补贴补助的。重点从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企业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发放“富民创业贷”“苏岗贷”,发放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补贴,兑付引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方面给予“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深化用工服务,为企业增动能。聚焦企业招工难题,通过强化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深化劳务协作机制、指导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机构运转、多渠道、多形式用工和引才活动、建设劳务品牌和规范化零工市场等手段,全力优化企业人才招引,深化企业用工服务,为企业添后劲、增动能。

        三是稳定劳动关系,促企业稳发展。支持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指导通过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畅通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仲裁申请服务渠道,减少企业和劳动者诉累。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四是优化政务服务,助企业享便利。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鼓励引导企业与职工通过人社网办大厅、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以“不见面”方式办理服务事项。加快人社“一件事”集成改革成果推广应用,着力实现即时办结、免申即办。依托社银合作新模式、基层平台力量,推进人社服务“就近办”。

        五是保障重点群体,与企业共难关。一方面保障好职工权益,在企业享受缓缴社保费政策期间,不影响人才享受相关补贴政策,不影响职工社保权益记录。另一方面保障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深化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确保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关联阅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